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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律师参加证据法学培训班继续教育课时认定申请书

桂林律师参加证据法学培训班继续教育课时认定申请书

 

培训课时认定申请书

 

桂林市律师协会:

我所宋正发律师(律师证号:14503200810542515)、诸葛灵律师(律师证号:14503199411810024)等两位律师,于20231113日至17日参加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证据法学高级师资研讨培训班”,考核合格,获得了结业证书。

该培训班实际培训时间为20231114日至16日,培训期3天,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给宋正发、诸葛灵等两位律师各认定完成现场培训24.00课时,望予认定。

特此申请

 

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

20231122

后附: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证据法学高级师资研讨培训班通知1份、第十一期证据法学高级师资研讨培训班课程1份、结业证书2份。

 

桂林律师参加证据法学培训班继续教育课时认定申请书

 

(责任编辑:宋正发律师)